来源:广州阳溢 发布时间:2024-03-25
事项名称: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(延续);
办结时限: 12( 工作日 );
实施主体: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1、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;
2、有稳定、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;
3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;
4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;
5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、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考核合格;
6、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
7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能力、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。
8、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到期前三十日。
1、符合条件,符合取得燃气经营的条件;
2、提交申请(向相关部门或网上提交变更申请材料,)
3、受理,材料符合要求应急局给予受理;(材料不齐全则会驳回)
4、审批,应急局对办事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;
5、办结,审查通过的,符合规定条件,予以许可。
1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(延续)
2、燃气经营许可证
3、燃气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申请书(延续)
4、发生变化的有关资料
关键词: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,燃气危化证延期,燃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,燃气危化证办理流程